本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装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23-GC-0766-01)于2023年08月16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 期 (日历天) |
质 量 |
1 |
牵头人:河南金岱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设计费报价:370000.00元 建安费报价:583元/平方米 |
项目经理:申智伟 设计负责人:林向朋 |
105日历天 /项目,其 中设计 15日历天 /项目,施 工90日历 天/项目 |
工程设计 质量标准 :达到现 行国家、 行业及地 方相应规 范、标准 要求并通 过有关主 管部门审 查;材料 采购质量 标准:符 合国家现 行规范和 标准要求 ,材料采 购质量达 到合格标 准及发包 人要求 ;工程施 工质量标 准:符合 现行国家 有关工程 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和标准的 要求,工 程质量达 到合格标 准。 |
2 |
牵头人: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费报价:390000.00元 建安费报价:586元/平方米 |
项目经理:张凯 设计负责人:孟宪伟 |
105日历天 /项目,其 中设计 15日历天 /项目,施 工90日历 天/项目 |
设计质量 标准:达 到现行国 家、行业设计质量 标准:达 到现行国 家、行业及地方相 应规范、 标准要求 并通过有 关主管部 门审查 ;材料采 购质量标 准:符合 国家现行 规范和标 准要求 ,材料采 购质量达 到合格标 准及发包 人要求 ;施工工 程质量标 准:符合 现行国家 有关工程 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和标准的 要求,工 程质量达 到合格标 准。 |
3 |
牵头人: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设计费报价:390000.00元 建安费报价:589元/平方米 |
项目经理:张露露 设计负责人:沈钦红 |
105日历天 /项目,其 中设计 15日历天 /项目,施 工90日历 天/项目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材料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牵头人:河南金岱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申智伟 |
/ |
项目经理 |
410***********2118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 1412011201312582 |
林向朋 |
/ |
设计负责人 |
410***********3434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34101641 |
||
2 |
牵头人: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张凯
|
/ |
项目经理 |
410***********1052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 1412016201624284 |
孟宪伟 |
/ |
设计负责人 |
220***********183X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82200474 |
||
3 |
牵头人: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张露露 |
/ |
项目经理 |
410***********3027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 1412023202302923 |
沈钦红 |
/ |
设计负责人 |
412***********3695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84101016 |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牵头人:河南金岱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新月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电子车间改造项目室内装修及提升 EPC 工程总承包 |
河南新月实业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25日 |
28493880.00 元 |
2 |
牵头人: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发展服务中心项目 06-3 号楼精 装修工程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0日 |
16748773.49 元 |
3 |
牵头人: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清华华商河南教育基地项目公共区域装修工程项目二标段 |
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5日 |
18426493.82 元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无此项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3-GC-0766-01 |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01月01日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01月01日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 业绩要求: 3.1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 3.2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5.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各自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2近三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单位人员近三年没有单位行贿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3提供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8.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5-8项要求。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23-GC-0766-01 |
牵头人:河南金岱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23-GC-0766-01 |
牵头人: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23-GC-0766-01 |
牵头人: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原因 |
修正前报价(元) |
修正后报价(元) |
/ |
/ |
/ |
/ |
/ |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牵头人:河南金岱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9.50 |
7.55 |
7.00 |
8.00 |
6.90 |
2 |
牵头人: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7.50 |
6.70 |
5.00 |
6.50 |
6.50 |
3 |
牵头人: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50 |
6.30 |
4.00 |
6.50 |
6.10 |
4 |
牵头人: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
6.50 |
6.30 |
4.00 |
7.00 |
6.1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牵头人:河南金岱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38.50 |
35.35 |
29.50 |
32.50 |
31.60 |
2 |
牵头人: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5.00 |
32.95 |
24.00 |
28.00 |
29.80 |
3 |
牵头人: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50 |
22.70 |
19.00 |
24.00 |
27.10 |
4 |
牵头人: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
28.50 |
21.60 |
18.00 |
22.00 |
25.90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
|
1 |
牵头人:河南金岱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7.65 |
88.93 |
||
|
2 |
牵头人: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9.16 |
85.55 |
||
|
3 |
牵头人: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49.33 |
79.87 |
||
|
4 |
牵头人: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
49.48 |
78.66 |
||
八、公示时间 |
|
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1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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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招 标 人:郑州建中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紫东路127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7970013 传 真:0371-67970013 电子邮件:418007091@qq.com |
2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7188905 邮 箱:sjwgcztbjgc@163.com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